济宁
10月5日(含)至年底
济宁分阶段降级
全市首个住宅商业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
全市调整下限为3.95%
30年期100万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3.12万元
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
济宁见面会
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阶段性调整条件
在济南分公司的协助下
济宁市政府决定
10月5日(含)后完成
已在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上签字并备案的借款人
分阶段减持全市首套房商品房
个人贷款利率下限为15BP
从 LPR 减 20BP 调整为 LPR 减 35BP
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
9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LPR为4.3%。根据上述政策,济宁市首套商品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前为4.1%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企业贷款,调整后为3.95%。以30年100万元商品房贷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,调整后每月可为购房者节省利息3.12万元,利息支出86.61元。
淄博
关于调整个人利率的公告
广大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:
根据降低首套个人住房利率的规定,自2022年10月1日起,淄博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将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行的第一批个人社保贷款,2022年10月1日(含)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买房贷款,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(包括的)。(详见附表)。
每个学期等级的个人利率调整表
(点击查看大图)
2、对第一批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(含)之后的个人,执行调整后的个人利率标准,调整后的个人利率按照《淄博市个人经营条例》和《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》。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,按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每月还款额。
3、2022年10月1日(含)后首批申请的个人,适用调整后的利率标准。
2022 年 10 月 6 日
来源:大众网济宁、淄博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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